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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龙江县推出不动产登记“四减(简)”举措

金台资讯     2023-04-25 16:19:38


(资料图片)

龙江县以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年”的总体目标为引领,今年第一季度,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四减(简)”新举措。

“减轻企业负担”:免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和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对于符合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层数不超过4层,其中地下不超过1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等条件的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企业间转移登记时,免收登记费。

“减少借贷压力”: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交易房产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全款或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可通过购房资金存入公证机构法定提存账户后办理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登记等措施,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简化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得证明材料的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非公证继承不动产权时,因历史久远、丧葬风俗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以及有关机关(构)出具了相关证明,以及存在具体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姓名同音不同字、谐音笔误、阴阳历换算等问题的,均可以书面承诺代替,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提供需假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自愿承担包括经济赔偿、信用惩戒在内等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能够提供人事档案、族谱、墓碑照片、陵园安葬证明等材料的,应积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必要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现场查看或向有关部门核实。申请人承诺事项在《非公正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及财产登记表》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予以说明。

“简化业务流程”: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查验、申请程序,简化相关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按照遗嘱执行人担任、继承人推选担任、继承人共同担任、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以及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的方式确定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置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在继承开始后,依法履行管理遗产职责。涉及不动产处理且需要以非公证形式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由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作为申请主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非公证承继工作流程进行受理,并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全体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情况在《非公正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及财产登记表》中予以说明。(王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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