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聚焦:推动学校医院商场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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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城乡建设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战场。7月4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等四部门正式下文,要求将各市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推动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城市照明、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领域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文件提出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市场,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营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补齐、壮大、拓展合同能源管理全产业链,实施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
一方面,推进重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比如加快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依托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公共建筑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引导教育、科技、司法、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公共机构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另外,推动集中式空气源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水(冰)蓄能系统、高效空调机房、光伏建筑等新兴场景应用,在道路绿色照明、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供水等节能改造方面,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筑节能降碳,开展建筑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和充放电系统、高性能建筑围护结构、建筑能耗及碳排放计量等关键技术攻关;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科技成果在皖转化,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各市设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为承贷银行提供增信和风险分担服务。
根据要求,全省将开展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示范和区域示范。各地各有关单位还将加强督查,将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