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公布近百亿灾后重建资金出问题 善后不能止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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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河南省审计厅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公布了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揭示了部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不合规、截留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虚报项目开工完工、工程质量不达标、非受灾项目违规获取重建资金等问题。报告一经公布,引发广泛关注。目前,河南省审计厅已回应称,11月底前将公布全面整改报告。(8月8日界面新闻)
2021年7月,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审计报告披露的近百亿灾后重建资金使用乱象,同样触目惊心。随便举几例都令人愤慨:淇县等9个县和1户省属企业4.05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不合规;卫辉等2个县融资平台公司截留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091.28万元;正阳等73个县242个项目建成后,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涉及计划投资额33.46亿元……
灾后重建资金,堪称“救命钱”,既事关灾区家园恢复程度,也攸关防灾能力的提升,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这是基本常识,也是法纪底线。然而,不审不知道,在如此严重的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过程中出问题的规模,居然达到了近百亿级,这简直是胆大妄为。从古至今,胆敢在赈灾济贫上动歪心思、乱伸手,都须罪加一等。目前,审计报告揭开了问题的盖子,相关整改已在进行之中,但此事的善后,不能仅仅止于整改。
一方面,这近百亿的灾后重建资金“乱用”,涉及使用不合规、截留、虚报项目开工完工、工程质量不达标等多种情形,其中有些问题恐怕不仅仅是整改就能了事。比如,新密等4个市县多报15个项目投资完成额4.32亿元,这种情况如何进行整改?难道是把多报且已完成投资的项目拆掉?若如此,这背后一建一拆的成本又由谁来买单?显然,多报多建的项目不管是拆还是继续保留,都应该有人负责;而截留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更涉嫌触碰刑法,有可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这明显就不只是整改的问题了,司法机关也有必要主动介入。这也提醒,应加速完善灾后重建资金违规使用的追责体系,以明确的责任边界及后果代价,来有效遏制一些人“发灾难财”的侥幸心理。
另一方面,近百亿资金的使用存在如此多的问题,几乎大家能想到的违规使用方式都出现了,除了谴责一些人的良心和强化事后追责,也不得不反思,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漏洞是不是太大了?比如,4个市县虚报22个项目开工或完工情况,涉及计划投资额12.83亿元。如果没有审计,是否这样动辄十亿级的虚报就可以得逞?再比如,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涉及计划投资额33.46亿元,到底是谁给了相关人员如此糊弄的勇气?显然,如果每一笔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都有严格的程序把关,很多问题都不至于到出现后,通过审计才被发现。应该看到,审计只是最后一道监督程序,如果过于依赖于此,必然会放大过程中“作乱”的风险,也将增加“整改”的成本。因此,推动完善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监管,并向社会动态公开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真正为每一笔资金加一把“安全锁”,刻不容缓。
天灾难测量,人祸必须防住。在灾后重建资金使用上弄虚作假,把“救命钱”当唐僧肉,不仅是对宝贵救灾资源的掠夺,也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对这个问题,没有理由不“零容忍”。类似乱象不是第一次出现,也不仅是哪一个地方的问题,而每一次对乱象的揭露,都是完善制度规范的契机,相关方面理应把这样的机会充分利用好,从制度上有效防范乱象的重复发生。
眼下,全国又有多地遭受洪涝灾害,相关灾后重建资金恐怕不是一笔小数字,希望每个地方都能够从这次河南的审计报告中“吃一堑长一智”,让每一笔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都经得起良心的拷问和审计的监督。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员)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